朝阳市建平医保局重要通知
白癜风的早期症状 http://pf.39.net/xwdt/151104/4721404.html 关于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专项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 为了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,防止患大病、重病人员致贫返贫,因患大病、重病被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,实施专项医疗救助,救助其被认定前大病、重病住院费用。 一、专项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专项医疗救助对象为年4月1日以后,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对象、低收入家庭成员、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中患有大病、重病的人员。 二、大病、重病范围 大病、重病范围与我市健康扶贫规定的大病、重病范围一致,共计40种。 (一)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30种大病 1.食管癌,2.胃癌,3.结肠癌,4.直肠癌,5.终末期肾病,6.儿童白血病,7.儿童先天性心脏病,8.肺癌,9.肝癌,10.乳腺癌,11.宫颈癌,12.急性心肌梗死,13.白内障,14.尘肺,15.神经母细胞瘤,16.儿童淋巴瘤,17.骨肉瘤,18.血友病,19.地中海贫血,20.唇腭裂,21.尿道下裂,22.艾滋病机会感染者,23.耐多药肺结核,24.脑卒中,25.慢性阻塞性肺气肿,26.膀胱癌,27.卵巢癌,28.肾癌,29.重性精神疾病,30.风湿性心脏病。 (二)我市确定的10种重症疾病 1.急性脑血管病(包括各种脑出血术后、脑梗死术后、介入术后、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处于昏迷状态的),2.急性冠脉综合征(需要溶栓的、急诊介入治疗的、需要机械通气的、需要IABP(主动脉球囊反搏)的、需要植入临时或永久起搏器的),3.先天性心脏病(需要开胸心脏直视手术的),4.主动脉夹层,5.肺栓塞,6.呼吸衰竭(需要机械通气的),7.肝衰竭(需要血浆置换、血浆胆红素吸附、血浆双重吸附的),8.肾功能不全(需要血液灌流、透析、滤过、超滤等血液净化方式的),9.感染性休克,1O.DIC。 三、专项医疗救助时限范围 专项医疗救助时限范围按民政部门确定救助对象身份当月起,向前追溯9个月,在9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专项医疗救助。 四、专项医疗救助标准 专项医疗救助标准为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50%给予救助,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。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为经基本医疗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,医保统筹范围内剩余部分,参加商业保险并对医保统筹范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赔付的,减去赔付金额后,再进行专项医疗救助。 五、专项医疗救助程序 专项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。各县(市)救助对象或其亲属向医疗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,双塔、龙城区救助对象或其亲属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,经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审验无误、材料齐全的,予以受理。 申报材料:1.身份证复印件,2.救助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,3.医疗票据原件,4.诊断证明书原件、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复印件,5.救助对象本人银行卡复印件。 (二)审核和发放 各县(市)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本县(市)专项医疗救助审核,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双塔、龙城区专项医疗救助审核。 专项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,按照医疗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方式实施。 来源: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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